系统技术要求
3.1系统功能要求
1)入侵报警系统控制设备安装在一层中控室内;报警系统探测器主要设置在建筑内的主要出入口。
2)探测器对其防护区域实现无死角布防。所有探测器需具备防拆报警设计。
3)系统可通过接口板模块将所有探测器的安装地点区分出来,报警信息可显示于管理软件的操作界面,并能够通过管理软件对系统进行布防、撤防、旁路等操作。
4)入侵报警系统可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当发生报警时可同时联动显示该报警区域视频监控图像。
5)系统可以自由设置不同等级权限的操作密码以及各子系统的操作密码,每次操作和报警信息都能够实时记录在数据库中,并通过报警专用打印机打印出来。
6)系统具有接收多路同时报警的功能,并能显示、记录任何一路报警部位,系统具有对传输线路和探测器的检验功能,并能显示、记录任何一路故障部位。
7) 系统应具有扩容或联网接口,并开放相关协议。支持多种方式联网功能,并具有反胁迫设计,以便日后能够建立大型接警中心、实现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共享。
3.2系统软件要求
1)报警主机能在与PC机通信不畅乃至中断时独立正常工作,并能存储不少于50000个事件记录,当通信恢复后立即将事件记录传给报警接收控制主机记录。
2)在报警系统管理计算机要有记录,记录包括:报警时间、地点、编号、报警结束时间、报警控制器复位时间、联动编号及名称、联动动作。
3)具有报警事件记录功能,报警控制主机的报警事件记录包括:报警时间、地点、编号、报警结束时间、报警控制器复位时间。
4)报警事件的记录数据不能进行修改,数据的删除必须由高级别管理员做数据异地备份后才能进行。
5)历史文档存储及操作能力:应能在线记录及显示不少于1000件运行记录,并对100000件以上的运行记录进行存储,可由用户对历史文档按照时间顺序、防区地址、时间性质等不同类型进行检索,检索结果能生成报表文件进行打印。
6)当有联动发生时,系统应有记录,记录包括:报警时间、地点、编号、报警结束时间、报警控制器复位时间、联动编号及名称、联动动作,监控子系统的通信控制器和出入口控制子系统的文件服务器还须有报警种类和要求联动的来源记录,记录必须以中文方式显示。
6.3主要设备技术指标
1)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至系统主机提示有警情发生,即系统报警反应时间应小于3秒,本地警号启动声强大于80dB。
2)双鉴探测器
电源:30-40Ma/12VDC,7.5-16VDC
灵敏度:探测范围内正常步速2-4步
防拆:(NC)50mA,24VDC
报警继电器:A型继电器,125mA,24VDC
工作温度:-10~55摄氏度,5%~95%相对湿度
抗辐射干扰:30v/m,10MHz-1000 MHz
抗白光干扰:6500Lux
3)入侵报警系统所使用的设备,其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MTBF)不应小于5000h。
4)系统控制主机支持不少于100个防区,应有备用电源,其容量至少应能保证系统正常工作时间大于8h。
5)系统工作站(不低于以下要求):
Intel双核,3.3G/4G(2*2G)/DDR3 1066MHz;
硬盘:500G SATA(7200rpm);
光驱:DVD±RW;
含操作系统:不低于Win7 企业版;
其他:USB键盘&鼠标;集成声卡;
独立显卡512MB显存;
集成千兆网卡;
24寸液晶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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