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技术要求
1.1 产品标准:
(1) 本次招标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材料、电气装置、检验、试验、安装等应保证符合有关最新规范、标准并适合于本项目。所有计量仪器必须符合国际计量标准。
(2) 本技术要求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提出的是最低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投标单位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如果本技术规范书与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有不一致的地方,按照较高要求执行。不允许使用未成熟的或新研制开发的、没有实际工程使用的产品。
(3)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性能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强制标准,并确保安全﹑稳定﹑连续运行,如果投标方执行的标准高于国家或行业的标准,按照投标方的制造标准。
1.2 基本要求
1.2.1 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本工程之需要。
1.2.2 设备的噪声及振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为保证噪音及振动达到国家标准,所采取的相关技术措施应为设备随机附件,费用不另计。
1.3 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 技术内容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1 | 型号 | 由投标人提供 | |
2 | 风量(m3/h) | ≥800 ≥1500 | |
3 | 机外静压(Pa) | ≥100 | |
4 | 安装形式 | 管道式,吊装 | |
5 | 机组输入功率(KW) | ≤0.5 | |
6 | 电源 | 220V/50HZ | |
7 | 机组尺寸mm(长x宽x高) | 由投标人提供 | |
8 | 运行噪音(dB) | ≤60 | |
9 | 运行重量(kg) | 由投标人提供 | |
10 | 附件 | 含风口、风阀、风道、控制箱等附件 |
注:设备选型要采用制造商最新及性能最优的产品。
1.4 技术要求
1.4.1 ★所提供的新风过滤机应配可拆卸的初效、中效和亚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器符合现行国标GB/T 14295《空气过滤器》标准,过滤器应便于更换。
1.4.2 ★所提供的新风过滤机含脱硫模块。
1.4.3 ★所提供的新风过滤机含控制箱,能够实现风机运行控制。风机启动时,先打开风阀后打开新风机;关闭时,先关闭新风机后关闭风阀。当70℃防火阀关闭时连锁关闭新风过滤机。新风机控制箱内应预留控制接点和通讯接口,用以实现动环模块对新风机启停的控制。
1.4.4 所提供的新风过滤机风机应在Q-H曲线的高效区运行。
1.4.5 噪声要求:距机组一米处自由空间声压级低于60dB(A)。
1.4.6 新风过滤机应便于检修、便于部件更换,应能在机组正下方进行全部安装、检修工作。
1.4.7 投标单位应按配套提供弹性吊架。
1.4.8 新风过滤机应满足吊装要求,应设置相关的吊装组件。
1.4.9 新风过滤机需取得3C认证证书。应在电源220V±10%范围内正常工作。
1.4.10 新风过滤机的零配件规格应统一或成系列,并易于更换。
1.4.11 机械性能:
1)新风过滤机表面喷涂均匀、无破损,应具有良好的刚性和防腐性能,设备安装、操作、维护安全方便。
2)设备内部部件排列合理、整齐,导线颜色和截面合理、布放整齐,接插件牢固,进出线符合工程需要,具备抗震措施。
3)机组铭牌、标记应平整清晰,固定在机组明显的位置。铭牌应显示机组型号、生产日期、电源特征及其它有关信息,信号灯、开关、测量显示装置布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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