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术要求
3.1 适用技术标准:
(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3)其他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以上标准以最新版本为准。
3.2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技术内容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1 型号 由投标人提供
2 形式 柜式,架空活动地板下送风、机组顶部回风
3 ★加湿量(Kg/h) ≥25(进风33℃,40%)
4 ★除湿量(Kg/h) ≥10(进风28℃,70%)
5 机外余压(Pa) ≥100,并可根据招标人要求调整
6 机组输入功率(KW) 由投标人提供,应采用节能产品
7 加湿系统 循环水湿膜加湿系统
8 除湿系统 电制冷除湿
9 风机 变频风机
10 电源 380V/50HZ
11 环境运行温度(℃) 0至+40
12 ★机组尺寸mm
(长x宽x高) ≤1600x700x2000mm
13 运行重量(kg) 由投标人提供
3.3总体要求
3.3.1产品标准
(1)加湿机的设计、加工制造、材料、电气装置、检验、试验、安装、组装质量等应保证是符合有关最新规范、标准的。
(2)本技术要求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及要求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如果本技术规范书与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有不一致的地方,按照较高要求执行。不允许使用未成熟的或新研制开发的、没有实际工程使用的产品。
3.3.2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投标单位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要求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
3.3.3加湿机维护保养应简单易行。
3.3.4加湿机内部应采用防腐、防菌、易清洁、易维护、维护成本低的材料。
3.3.5加湿机应采用循环水加湿方式,不能有水滴由风口吹到加湿机外部。
3.3.6整机寿命不低于10年。
3.4湿膜加湿机性能要求
3.4.1单台设备加湿量均应不小于设备规格表要求。加湿机应确保送风气流的相对湿度不大于80%。
3.4.2环境适应性
加湿机在室内0~40℃应能正常工作。
3.4.3加湿机在进水水压1.0MPa时应能正常工作。
3.4.4加湿机应设有防止空调送风泄压的装置。
3.4.5湿膜材料
(1)湿膜加湿材料具有难燃、自熄特性,防火等级为B1级,吸水率不小于250%,饱和效率大于90%,使用寿命达到8年以上;湿膜材料应具有防菌抑菌作用。(应提供权威部门性能检测报告)。
(2)所选用的湿膜材料必须表面光滑,具有良好的整体性,禁止使用表面多微孔状的湿膜材料或金属类湿膜材料。
3.4.6湿膜挡水板及湿膜外围配件
湿膜挡水板的边框应采用具备防火、防腐、防菌、易清洁、易维护、维护成本低、不变型的材料。
湿膜的边框和水箱采用304不锈钢材质。
3.4.7加湿机全部的水管路必须采用薄壁铜管或薄壁不锈钢管或聚丙烯管(PPR)或聚丁烯管(PB)或交联聚乙烯管(PE-X)或铝塑复合管(PAP或XPAP)。
3.4.8风机配置
(1)风机应有较高的运行稳定性,正常运转情况下,电机的使用寿命不少于10年,轴承寿命不少于10万小时以上。
(2)风机应具备在增大机外余压的情况下送风风量不减少。
(3)风机必须是变频电机,风机转速可依据湿度自动调节。
(4)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5)风机应采用优质低噪音高效风机,应等同或高于科禄格、洛森、格林瀚克同档次产品。
3.4.9加湿机进水系统应内置电动两通阀,电动两通阀启闭状态应具备由加湿设备自动控制和现场手动控制的功能,且能在漏水时自动关闭。
3.4.10加湿机水箱应配备排水阀,便于检修。
3.4.11加湿机噪音标准
距机组一米处自由空间声压级低于60dB(A)。
3.4.12湿度控制性能
加湿机应具备控制加湿量的功能,湿度可进行设置,并可按照设置的湿度要求自动调节控制机组运行,显示工作状态。对湿度的控制应能保证在设定控制点和精度控制范围内。室内湿度波动超限时,能自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湿度控制范围:40%~70%RH(控制器可调范围00%~99%RH)。
湿度控制精度:5%RH,湿度波动超限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3.4.13加湿机的控制系统:
加湿机必须有进水阀安全保护和声光报警系统。当进水阀故障报警时,应自动停机保护。当发生进水阀故障报警,湿度超限,加湿机漏水、断水,电源缺相等故障时能发出声光报警,并自动关闭加湿系统。随机应配带漏水报警探测器,加湿机的漏水报警探测器必须为线性。
应具有液晶大屏幕多行中文显示器,能显示温湿度状态,风机运行模式状态,水箱水位状态,湿度设定状态,湿度同步校准状态,远程监控编号状态,消毒装置工作状态及各组件的运行状态的功能 。
机组应具有报警自动保护,自动恢复,自动重启动等功能。
每台机组都应具有独立的控制系统、显示器、独立的温湿度传感器。以保证每台机组的正常运行及高精度运行。
3.4.14机房专用加湿机的监控性能:
具有RS485接口及提供监控板(卡),支持Modbus等通信协议,以便BMS进行远程监控。具有良好的电气隔离(信号端子对地承受直流电压500V、1分钟不击穿或闪烁)。具备本地和远端两种控制模式,自动进行启停切换和数据保存,具有工作状态、告警信号的传送和控制功能。通信协议格式必须符合YDT1363-2005《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协议格式,与之不符的,应免费提供协议转换器或协议转换网关。
3.4.15电磁兼容要求
加湿机的电气控制应具有抑制电磁干扰和谐波电流的性能,按 GB4343 进行测试,其连续干扰电压、连续干扰功率、断续干扰电压等值应不超过该标准中规定的干扰特性允许值。按GB17625.1-2003进行测试,应不超过该标准中规定A类设备的谐波电流限值。
加湿机的电气控制应具有抗电磁干扰的性能,按GB4343.2进行测试,应不超过该标准中规定的Ⅱ类器具抗扰度要求。
3.5湿膜加湿机整体机械要求
3.5.1设备整机不得有任何制造、加工缺陷;到场验收时不得有任何遗漏、丢失、残损、锈蚀。
3.5.2外观:机柜表面喷塑均匀、无破损;信号灯、开关、传感器显示装置布局合理。
3.5.3操作及维修应安全、方便:加湿器各工作区域应有透明观察视窗,有LED节能灯光操作。
3.5.4各部件应排列合理、整齐;导线颜色和截面合理,布放平整;接插件牢固;进出线符合工程需要;具备抗震措施。
3.5.5铭牌要求
(1)机组铭牌、标记应平整、清晰,固定在机组明显的位置。所有提供的铭牌、指示、警告标识必须具有清晰的中文表示,且必须是永久、易识别的。
(2)铭牌主要技术参数齐全,并具有出厂编号,合格证,相关的认证标识,应显示机组型号、加湿量、生产日期、额定电机功率、额定电流、电压,电源特征及其它有关信息 。
(3)信号灯、开关、测量显示装置应布局合理。
3.5.6设备整机外壳应采用防腐喷塑钢板,厚度不小于1.5mm。
3.5.7设备整机应采取充分的防结露措施,并且本体的防结露保温工作出厂时已完成。
3.5.8加湿器水箱结构应保证其正常使用时不变形,并应有可靠的防腐措施。
3.5.9进口设备在机组本体上标有中英文对照的故障代码。国产标有中文故障代码。
3.5.10投标方应提供完整可靠的机组及主要部件的中、英文对照技术资料,及时通告变更情况,并具有相当的技术支持力量。
3.6湿膜加湿机安装特性和适用性
3.6.1安装特性:
(1)★要求空调设备必须在靠墙安装时,能在设备前方进行全部维护、操作工作。加湿机整机尺寸要求(整机尺寸应为包含设备全部零配件的最大尺寸):
加湿量 整机尺寸(mm)
(Kg/h) 面宽 厚度 高度
25 ≤1600 ≤700 ≤2000
(2)每台加湿机只能有1个进水管接头和1个排水管接头,管接头应留螺纹接口。
3.6.2适用性:
零备件规格统一或成为系列,并易于更换。
3.7电源技术性能
3.7.1加湿机的电气性能应符合IEC标准。产品需取得CCC认证书。
3.7.2电源制式:
交流单相 380V±10%
频率 50Hz±5%
3.7.3交流电源停电和恢复时,应有告警功能,电源恢复后,必须具备来电自启动功能,交流供电恢复时,设备应保持停电前的运行状态。
3.7.4加湿机的所有接线端子应是即拔、即插、即用的接口。
3.7.5控制电路应对交流电源和设备用电的过流、短路、过压、欠压、缺相、错相、过热等有可靠的保护装置和告警功能。
3.7.6防雷要求
防雷要求应符合YD5098-2005中C级要求,应选配该标准中规定的C级防浪涌器件,浪涌保护装置至少能承受电压脉冲(10/700μs、5kV)和电流脉冲(8/20μs、5 kA)的冲击。使用的设备应为工信部测试通过的产品。
3.7.7加湿机电气控制和安全保护的设计和检验应符合:GB4706.1-2005、GB4706.32-2004及GB5226.1-200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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